个护家清品类-行业资质及商品资质标准
各类目行业资质及商品资质标准(个护家清)
更新时间:2022.03.28
适用范围: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店铺和企业店铺,个人店铺除外
注: (1)所有需提供”质检报告"或”实物质检报告”的类目,该报告需满足以下要求: ——检测报告里的商品名称、品牌、生产商名称等信息与商详发布的商品信息需一致; ——如报告无品牌名称,需提供含品牌名称、商品名称及生产单位的产品实拍图; ——商品涉及特殊材质或特殊情况,必须提供质检报告。特殊材质包含但不限于牛皮、羊皮、真皮、移膜革、猪皮、蚕丝、真丝、羽绒、鸭绒、鹅绒、羊绒、羊毛等;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发生客诉、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查/问询等。 ——具体各类目质检报告细则可参考《商品质量检测规范》。 (2)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自由贸易试验区,且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有食品销售的项目,则可使用营业执照作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使用; 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非自由贸易试验区,但地方政府已实行“多证合一”政策,则需上传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文件截图或注册地所属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进行经营的证明,需盖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 |
(3)人物肖像授权资质:若商品信息中使用名人/明星肖像,需提供名人/明星的肖像授权等证明资料。 (4)赠品资质:如经营的主商品附带赠品,赠品资质请在此处按资质要求上传赠品对应的实际品类的商品资质。 (5)中华老字号认证证书:经营的商品宣称“中华老字号”或“老字号”,需提供商务部/局颁发的对应的中华老字号认定证书或地方老字号认定证书。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名称 | 二级类目名称 | 行业资质 | 商品资质 |
个护家清 | 个人护理 | 全部 | 若经营个护服务二级类目,需上传开店主体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 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国产化妆品需提供生产厂商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其中牙膏以及未宣称消毒抑菌功效的洗手液也需提供。 2、若经营非特殊化妆品,国产非特殊化妆品需提供《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凭证》,进口非特殊化妆品需提供《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电子信息凭证》,电子凭证均接受国家药监局网址截图。 3、若经营特殊化妆品,国产特殊化妆品需提供《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进口特殊化妆品需提供《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许可批件接受批件原件接受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截图,查询截图需加盖开店商家主体公章。 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经营国产女性卫生用品、消毒液、成人护理纸尿用品、宣称消毒抑菌功效的婴童消毒卫生用品和洗手液用品等,需提供生产厂家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5、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经营消毒产品分类目录中的商品,需提供消毒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6、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7、报关单: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近二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若报关单上的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同时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8、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经营进口商品,需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证明需提供与报关单合同协议号一致的检验检疫证明。 9、质检报告:提供近一年内由第三方权威质检机构出具的含有CMA或CNAS认证的质检报告。 |
洗护清洁剂/卫生巾/纸/香薰 | 全部 | 经营灭鼠/杀虫剂三级类目,若含有农药成分需提供开店主体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或《农药生产许可证》 | ||
隐形眼镜/护理液 | 全部 | 经营一类医疗器械:商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一类医疗器械); 经营二类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并确保其经营范围在其生产经营许可或者备案的范围内; 经营三类医疗器械:商家需要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凭证》 | 1、经营一类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产品备案凭证 -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2、经营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委托加工协议:产品标签中存在委托生产关系的,需提供品牌商和生产商的委托加工协议,另附产品清单 3、报关单:经营进口医疗器械,需提供近一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应展现对应品牌名称,及商品名称。 4、进货凭证:进口品牌商品请提供上传日期2年以内的进口进货凭证。 5、委托进口协议:经营进口医疗器械,若报关单上经营使用单位或收货单位不在授权链上,需提供委托进口协议 。 |